【114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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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目的 一、提倡學生進行閱讀分享活動,並創造閱讀活動更高的附加價值。 二、鼓勵學生網路閱讀分享,打破校園空間界限,創造網路新社區。 三、累積學生因應大專院校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。
貳、辦理單位 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 二、執行單位: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(國立中興高級中學)。
叁、投稿時間
第一學期: 114 年 9 月 1 日(星期一)至 10 月 9 日(星期四)中午 12 時止。
第二學期: 115 年 2 月 1 日(星期日)至 3 月 10 日(星期二)中午 12 時止。
肆、投稿網站 中學生網站【https://www.shs.edu.tw】
陸、成績公告
一、 第一學期: 114 年 11 月 14 日;第二學期: 115 年 4 月 16 日。
二、 成績公告於中學生網站【https://www.shs.edu.tw】,點選「得獎作品」, 若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,該分區得獎公告日期順延。 114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第 2 頁/共 11 頁
柒、實施方式
一、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
二、閱讀書目:圖書之選擇以中文或英文有頁碼者為限。
三、比賽程序:參賽學校依所屬分區完成投稿參賽,各梯次競賽截稿後,由各分 區召集學校統籌辦理評審工作與公佈評審結果。 四、獎勵:比賽依年級評分,評審評比分為特優、優等、甲等三種等第,由執行單位 頒發獎狀乙張,以資鼓勵。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,參賽年級、參賽姓名以網路報 名填寫資料為依據,上列資料有誤,取消獲獎資格與獎狀。獎狀請妥善保存, 除因執行單位印製錯誤,可寄回訂正補發外,獎狀不予補發。
五、著作權宣告:
(一)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,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有,並擁有結 集成冊或運用於其他教育目的之權利,且公開刊登於中學生網站,不 再個別通知著作人,並不得要求將作品從網站撤除,亦不支付任何稿 費。 (二)因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,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。
捌、參賽學生注意事項
一、首次投稿學生請先加入中學生網站會員註冊,學校登入驗證碼請洽參 賽學校負責人員,依規定填寫正確資料,完成登錄會員註冊程序,若未 收到回訊、忘記帳號、密碼等參賽相關問題,煩請直接聯繫參賽學校承 辦處室負責人員,參賽學校依其網站管理權限,協助參賽學生進行處理 相關事項。基於任務分工原則,分區及全國召集單位不直接回覆參賽學 生的問題。
二、每位在學學生每學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,每篇作品須為單一作者,不接 受聯名投稿(休學生,請於復學後再行投稿)。
三、參賽作品限未曾在校外出版、發表或獲獎,如有違反上述情形,經查證 屬實者,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。
四、參賽作品不得抄襲、模仿、改編、譯自外文、頂用他人名義參賽。如有 違反上述情形,經查證屬實者,將通知學校,並於下個梯次停權一次, 若累積二次則永久停權。作品若得獎則取消資格,追回獎狀。
五、不得使用任何 AI 工具輔助參賽。
六、文中「二、內容摘錄」須註明文字出處之頁碼,;「三、我的觀點」若有引用 資料須加引號(中文用「」,英文用 ” ”),否則視為疑似抄襲;每次引 用字數不得超過 50 字(不含標點符號)若超過 50 字視為格式不符。
七、務請儘早完成投稿,避免網路壅塞,無法完成投稿,喪失比賽機會。
八、投稿參賽步驟請參閱【中學生網站】( https://www.shs.edu.tw )的常見 問題/如何投稿。
九、參賽作品於投稿完成後、競賽截止之前,可進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重新投 114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第 3 頁/共 11 頁 稿作業。
十、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,參賽年級、參賽姓名以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為依 據,上列資料有誤,取消獲獎資格與獎狀。
十一、圖書選擇與參賽作品之注意事項,請參閱附件 1 。
十二、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評分規準,請參閱附件 2 。
十三、參賽學生須繳交切結書至參賽學校承辦處室留存備查;參賽作品切 結書,請參閱附件 3 。
玖、參賽學校注意事項
一、參賽學校有相關問題須要協助處理,請直接向分區召集學校反應,由 分區召集學校負責回覆或代向全國召集單位反應。
二、參賽學校可參賽篇數為其班級數的兩倍(含進修學校,不含國中部)參賽 作品須繳交切結書至承辦處室留存備查,未繳交者,請學校逕至中學生網站 後臺刪除該作品。參賽學校於截稿後依表訂時間,透過校內篩選機制自行控 管參賽數量。若同學誤植年級,可由校內篩選機制予以刪除,如果參賽學校未完 成刪除超出之篇數,系統會在分區召集學校分配設定評審學校前,自動刪除 投稿時間較晚之作品。
三、學校在確定投稿篇數後,請於中學生網站下載「參賽作品一覽表」如附件 4 ,並於校內逐級核章後,留校備查。 四、請參賽學校依評審時程主動留意網站評審作業專區,檢視參賽學校是否為 評審學校,並依評審時程完成評審(含初審、重審)工作,建議參賽學校 與評審學校多利用資訊平臺搜尋比對作品是否抄襲。
五、參賽學校無法配合參與評審工作,則該校學生作品將不列入評審。
六、參 賽 學 校 於 召 集 學 校 公 布 成 績 後 , 請 至 【 中學生網站 】 ( https://www.shs.edu.tw )查詢得獎作品,得獎作者姓名若有亂碼,請 將正確資料 Email 至中興高中圖書館。
七、參賽學校對於被評為疑似抄襲如有異議,須在時程表期限內提出申復 申請,逾期不受理;疑似抄襲申復書請,參閱附件 5 。 八、參賽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有人事異動,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 並通知分區召集學校,並將工作列入移交。
九、請參賽學校分別設立系統第一管理者、第二管理者、第三管理者,以利職 務代理相關事宜。
十、請參賽學校轉知各參賽學校學生參賽相關事項。
十一、請參賽學校依權責給予辦理本項比賽之評審老師、指導老師、行政 等相關人員敘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