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 身心障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處遇知能研習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 111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計畫辦理。
貳、目的 增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相關知能,以使教師能有效輔導學生情緒 行為問題,並增進各校特殊教育教學及輔導之成效。
參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
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三、協辦單位: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(以下簡稱國立永靖高工)
肆、研習日期及地點
一、研習日期: 111 年 10 月 28 日(星期五) 二、研習地點:清新溫泉飯店(臺中市烏日區溫泉路 2 號)。
伍、參加人員 請國教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務必派員參加,以資源班導師、輔導老師或特殊教育學生之班級導 師為優先報名。
陸、研習課程表:如附件
柒、報名日期及方式
一、即日起 至 111 年 10 月 17 日 ( 星期一 ) 至 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報 名 ( 網 址 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study_three.php?id=569041)。
二、聯絡人: 國立永靖高工專任助理廖先生 04-8221810#217 。
捌、研習時數:全程參與之教師由主辦單位核發 6 小時研習時數,由承辦單位統一線上登錄時數。
玖、活動經費
一、本計畫所需經費由 111 學年度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計畫經費項下支應。 二、參加人員國內旅費由服務學校依規定支應。
拾、交通接駁資訊 111 年 10 月 28 日(星期五)上午 8:30 於高鐵台中站 4B 號出口集合發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