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役齡前男子(年滿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)出境就學,不需申請;另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業已配合兵役法施行法施行日期,於103年8月6日修正發布。新法修正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申請出境就學年齡,由年滿19歲之年12月31日前,進一步放寬至20歲以後符合「就讀學歷」及「就學最高年齡」限制者,高中以上大學以下學歷24歲前、碩士學位27歲前或博士學位30歲前,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出境就學,相關法規如附件。
二、爰爾後有關「法國高等工程學院預備班甄選」赴法留學役男,得適用前揭規定申請辦理出境就學,及返國後申請再出境繼續就學。